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明白纸(附详细流程)
一、备案对象
种子生产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凡未通过登记备案的农作物种子一律不得在本旗(县)辖区内销售。
二、备案方式
(一)电脑备案:登录http://202.127.42.145(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选择“农作物种子企业集成业务办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备案填报。
(二)手机APP备案:手机扫描下载“种业通安卓版”,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并完成备案操作。
三、种子备案材料1. 生产经营机构备案(1)机构备案表;(2)机构的营业执照;(3)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种子进货凭证;(5)经营种子包装袋的正反两面照片等材料。2. 委托代销备案(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2)种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4)代销委托书;(5)种子调运检疫证;(6)种子包装正反两面照片;(7)品种审定登记证书;(8)购种凭证;(9)受委托代销商营业执照;(10)受委托代销商经营门店照片及门店产权或租赁证明;(11)法人身份证等材料。3. 经营不分装种子(零售商)备案(1)受委托代销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复印件(盖章版);(2)零售商营业执照;(3)购种凭证;(4)零售商经营门店照片及门店产权或租赁证明;(5)法人身份证等材料。4. 委托生产备案(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2)种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3)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4)委托生产合同;(5)所繁品种名称、面积、基地详址等情况说明;(6)受托生产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的,还应当提交与生产所在地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或村委会的生产协议等材料。四、注意事项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办理备案时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备案数量应与购种凭证或委托代销合同一致,生产销售的所有种子都备案可查,提交备案系统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依法从事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审核通过后,在备案系统上打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交县农业农村局盖章后,张贴于门店内,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及购种者安全购种。
种子经营备案流程:
一.电脑端备案流程
1.平台系统登录打开网页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202.127.42.145访问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点击农作物种子企业集成业务办理平台链接。
进入农作物企业集成业务办理平台,点击【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
进入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用户或法人用户登录(新用户注册账号后登录)。
2.备案
登录后进入备案系统首页,选择对应的备案类型进行备案。
(1)经营不分装备案
点击备案管理功能里的【经营不分装备案】按钮进入经营不分装备案界面。点击【添加经营不分装备案】按钮,进入到添加经营不分装备案界面。
填写正确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等相关信息,选择上传附件,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备案信息填写。
点击【提交】按钮,备案受理地点进行受理。
注意:备案受理地点选择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此处非常重要,该地点的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受理。
(2)受委托代销备案
点击备案管理功能里的【受委托代销备案】按钮进入受委托代销备案界面。点击【添加委托代销备案】按钮,进入到添加委托代销备案界面。
在备案流水号填写框内输入持证企业填写的委托经营信息生成的唯一流水号,点击【验证】自动补全信息完成经营代销备案信息填写。
注意:选择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此处非常重要,该地点的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受理
二.手机端备案流程
下载种业通APP
(注意手机端仅限于安卓手机)
(1)用户注册
(2)登陆
登录首页后,选择“生产经营备案”,进入备案页面。
(3)备案
选择对应类型进行备案。
01.经营不分装备案点击备案首页的【经营不分装备案】按钮进入经营不分装备案界面。选择“扫码备案”或“手动添加备案”。
添加备案信息,保存提交。
02.受委托代销备案点击备案首页的【委托代销备案】按钮进入委托代销备案界面。选择相应的流水号进行验证备案。
03.备案查询
登录首页选择“我的备案列表”,查看备案进度。
来源:成都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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